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的工作通知印发

2019-11-22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时限查办涉及驰名商标的违法案件。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违法案件,由市(地、州)级以上或经批准的省直辖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管辖,并明确立案、初步核查、核查的时限。二是要有效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和使用。通过立案机关指导填写申请书式、审查核实证据材料的完备性和真实性,省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复核,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三是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对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批复认定的驰名商标及时保护,有行政保护记录的驰名商标援引保护,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以驰名商标为重点加强商标行政保护等作出了规范。 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部署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以驰名商标保护为重点,加强商标保护工作,切实保障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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