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1832件行政诉讼判定专利无效

2018-05-25

  近日报告名为《中国专利司法保护现状及趋势分析报告(2013年-2017年)》显示,与中国庞大的专利申请授权量及社会上对专利质量的纷纷质疑相比较,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的争议专利数量可谓微乎其微。

  该报告表示,2013-2017年公开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判文书显示,法院维持驳回决定、维持无效决定以及撤销有效决定的裁判案件有1832件。

  而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数据,2017年,中国仅发明专利申请量就多达138.2万件。

  通过检索2013-2017年公开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判文书,报告称,专利行政案件中,法院维持驳回决定、维持无效决定以及撤销有效决定的裁判案件有1832件。其中涉及发明专利1073件,实用新型专利469件,外观设计专利290件。

  这些案件涉及的行业分布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也有一定的数量。其中因缺乏新颖性、创造性被驳回申请或判定无效专利案件有1494件,占比81.55%,集中在广东、浙江、上海、山东、江苏、北京等地区。这些地区同时也是中国专利申请授权量集中的区域。

  公开裁判文书数据还显示,在2013-2017年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案件中,被告以现有技术/设计抗辩的案件有1044件,其中以现有技术/设计抗辩成立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案件有341件。

  报告指出,司法审查与管控对于提升专利质量整体水平的意义重大。“司法管控专利质量的同时,其在案件裁判过程中作出的规则评判又为专利行政审查提供了实证指引,同样对提升专利整体质量具有重大意义。”报告认为,面对中国庞大的专利申请授权量,想要提升专利审查力度,除了创新专利审查机制,提高专利审查能力和水平外,还需要扩大专利审查队伍。而这一切都依赖于对专利审查部门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占用庞大的资源。报告建议,在强调提升专利审查部门审查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必须认识到相比较于行政审查程序,通过司法对专利质量有效的干预,亦即通过对数量极少的争议专利的司法审查来管控专利质量更具有效率。(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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