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权假冒长期高发地区将通报约谈

2017-05-30

  地方政府在假冒伪劣制售上的责任加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明确,对领导不重视、侵权假冒问题长期高发地区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治无效、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要点》提出,健全督查考评机制。将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活动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综治领导责任查究、重点地区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群众安全感调查和明察暗访范围,加强地方绩效考核,全面推进基层督查考核,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要点》更是将互联网领域作为重点领域来治理。《要点》要求加大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力度。强化网上交易管理。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以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为重点,提升协同管网水平。开展以消费品为重点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执法打假全国协查机制,加强追踪溯源和全链条打击。加强农村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加大互联网医疗监督管理力度。开展邮件、快件寄递渠道重点执法。

  加强网络侵权盗版治理。深入开展“剑网行动”,进一步加大网络文学、影视、动漫、教材等领域和电子商务、软件应用商店等平台版权整治力度,严格新闻作品转载使用,将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监管范围。组织查处违法违规互联网文化产品和经营单位。继续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行动,健全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机制。

  强化交易平台监管。继续加强网站备案、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域名等基础管理,严格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管理。指导和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严格内容审核,研发应用技术措施,加强商品和营销信息监控,畅通举报处置渠道,提高自我管理能力。组织对网站完善内控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验收,从源头上阻断有害信息发布传播渠道。

  同时,《要点》强调加强重点产品管理。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事关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的重点产品,深入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质量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商品质量监管执法,加强线上线下商品质量一体化监管。对假冒治疗慢性病药品、无证医疗器械和假冒知名化妆品等重点产品,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积极拓展案源,主动发现线索,严肃查处通过投诉举报、虚假广告监测等渠道发现的违法行为。

  开展“双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加强对消毒剂、消毒器械、灭菌剂、灭菌器械等重点产品的抽检。加强车用燃油监管,重点加强车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质量监管与专项检查,集中力量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行为,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对非标油进行综合治理,加大道路运输环节稽查抽检力度。

  此外,《要点》要求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按照立法计划,积极推进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侵权假冒方面的立法工作,推动制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专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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