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EPO)在面对关于实施统一专利的各种疑虑时,立场一直很坚定。现EPO为未来的专利所有人发布了一份指南。 EPO在8月初发布的指南旨在指导未来的用户如何获得欧盟统一专利授权及使用该专利。
在统一专利法院(UPC)制度启动前,德国和英国都需要批准《UPC协定》。
尽管英国将脱欧,但它仍打算批准该协定。今年7月,英国议会延迟了对一项启动UPC实施过程的动议进行的辩论。批准程序将最早于夏休会结束(即9月)开始。
在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提起的一项法律挑战导致德国的批准程序延迟,从而成为批准统一专利法院的又一障碍。
UPC筹备委员会已延迟了原定的实施日期,即2017年12月,具体的实施日期将另行通知。
由于UPC成员必须为欧盟成员国,英国脱欧后是否能加入UPC尚存争议。
EPO在指南中称,以下问题应由欧盟国家来决定:
“对于欧盟、其成员国以及英国来说,英国脱欧后是否能加入统一专利和UPC是一项政治决策,并应在脱欧谈判中得到解决。”
此外,指南强调,指定欧盟统一专利应被视为欧洲专利对成员国家生效时的一项选择。它明确了在所有权和许可发生变更时,不能只在某些选定的欧盟国家提供专利许可,因为统一专利是一项单一的权利。
指南表示,统一专利权利人需在取得专利的第2年开始支付维持费,跟目前的通行规则一样。(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