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发布《工商总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推进中国品牌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商标执法协作,深入推动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地区、西部五省打击商标侵权假冒区域合作,积累经验并在全国推广,并要求促进跨部门、跨区域商标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等制度。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016年已开展工作加强商标行政保护的区域协作,分别在天津、合肥、广州召开了京津冀、长三角、泛珠三角区域的商标行政执法区域协作座谈会,进一步推动商标行政执法区域协作的制度建设,强化执法办案,推动信息共享。
据悉,在泛珠各省区的商标行政保护合作层面上,九省区也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高层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开展合作。2004年9月15日,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高层联席会议在广州召开,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在会上联合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合作协议》 。为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合作协议》,保证《关于商标行政保护合作的工作方案》有效运行,2005年泛珠三角地区9省(区)工商部门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标行政保护合作的工作制度》。2016年12月9日,第十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高层联席会议在江西省上饶市召开,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江西等九省区工商部门负责人签署了《深化泛珠三角商标品牌战略与消费维权区域合作备忘录》。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范围最广、交流区域最宽的区域合作。十多年来,九省区工商部门不断深化合作领域,完善合作机制,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