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刘磊
自二维码诞生以来,凭借着二维码自身所具备的快速读取、自动纠错等特性,其发展、普及的速度非常迅猛,深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尤其是在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的大力推动下,二维码如今已深入到包括社交、支付、新闻、出行、娱乐等在内的几乎各行各业。近年来,“扫一扫”从一种新鲜好玩的体验,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能实现众多原本较为复杂的功能。在本文中,笔者将呈现二维码的技术起源及发展现状,并展望二维码技术的未来,以期从战略设想的层面提出问题并试图给出一个初步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二维码 日本电装公司 DENSO 银河联动 专利权无效
一、二维码技术的起源
条码技术是在计算机技术与信息技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容编码、印刷、识别、数据采集和处理于一体的新兴技术1。条形码包括一维码、二维码等。
一维码即指条码条和空的排列规则,起源于 20 世纪 40 年代,应用于 70 年代,普及于 80 年代,具有输入速度快、准确度高、成本低、可靠性强等优点,在当今的自动识别技术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一维条形码制作简单,编码码制较容易被不法分子获得并伪造。另外,一维码数据容量小,几乎不可能表示汉字或图像信息等。常用的一维码的码制包括:EAN码、39码、交叉25码、UPC码、128码、93码,ISBN码,及Codabar(库德巴码)等。
二维码,又称二维条码(2-dimensional bar code),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末,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记录数据符号信息。在代码编制上巧妙地利用构成计算机内部逻辑基础的“0”、“1”二进制比特流的概念,黑色表示二进制的“1”,白色表示二进制的“0”,并使用若干个与二进制相对应的几何形体来表示文字数值信息,通过图象输入设备或光电扫描设备自动识读以实现信息自动处理。它具有以下特性:每种码制有其特定的字符集;每个字符占有一定的宽度;具有一定的校验、纠错等功能。不同于一维码,二维码本身即是一种便携式的数据文件,它本身可携带大量信息,无需与外部数据库相连,因此,在无法获得计算机及数据库支持的情况下,通过便携式数据终端也可以读出二维码中的信息,从而降低了对主系统和网络的依赖性,降低了使用费用,提高了可靠性。常用的二维码码制包括:Data Matrix, MaxiCode, Aztec, QR Code, Vericode, PDF417, Ultracode, Code 49, Code 16K等。
目前国内常见的大多为QR Code二维码,该码制由日本电装公司(DENSO)于1994年发明。QR来自英文 Quick Response 的缩写,即快速反应的意思,源自发明者希望QR码可让其内容快速被解码。QR Code二维码一方面具有较大的数据容量而且识读快速、准确,同时由于采用了Reed-Solomon纠错算法,QR Code二维码具有很强的纠错能力,在部分损坏后,依然能够通过纠错进行机器识读。
二、关于QR Code之父——日本电装(DENSO)公司
进入上个世纪60年代之后,日本迎来经济高速增长期,大超市开始在城市中出现。当时超市使用的现金出纳机要靠手动输入商品价格,而一维码的出现解决了这一苦恼。由于POS系统的成功开发,仅通过光感读取条形码,价格就会自动显示在出纳机上,同时读取的商品信息还能传送到计算机上。一维码红极一时,但问题在于一维码的容量有限,英文数字最多只能容纳20个字。
当时正在从事条形码读取机研发的DENSO公司了解到这类需求,研发小组投入到了新的条形码,即二维码的研发之中。研发项目启动后经过一年半的时间,在经历了几多曲折之后,可容纳约7000个数字的QR码终于诞生了。其特点是能进行汉字处理、容量大、具备纠错功能,而且读取速度比其他编码快10倍以上。
DENSO公司拥有QR Code二维码的专利权,但明确表示不会行使已形成标准(ISO/IEC 18004)的QR码相关权利2。
这与特斯拉公开其全部专利的方式非常类似,一方面,能够对其产品起到很好的宣传、推广效果;另一方,该承诺行为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即其随时可以收回该承诺并对竞争对手采取行动。在DENSO公司不行使相关专利权的承诺下,QR码的应用范围迅速扩大,几乎无所不包,在商务活动和人们的生活中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三、日本电装公司专利情况列举分析
诚然,如DENSO公司所承诺的,其并未对符合标准使用的QR Code二维码主张过专利权。但由于声明范围仅限于符合标准的使用,也就是说,QR Code相关标准内未涉及的技术方案则不受该声明的限制,即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可随意使用。
笔者针对DENSO公司(电装波动株式会社)在中国大陆的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进行检索后发现,DENSO公司拥有44件中国发明授权及1件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另外有73件中国发明专利申请。
其中,44件中国发明授权按主题聚类后的饼图如下所示:
73件中国发明专利申请按主题聚类后的饼图如下所示:
可见,DENSO公司在特定图案、光学信息、信息读取等领域具有较大的研发力度,另外在激光雷达、机器人等控制装置、无线等领域也有一定的投入。
本文主要涉及二维码技术,即特定图案中的信息码为笔者所关注的重点。其中,一组专利名称均为“信息码、信息码生成方法、信息码读取装置以及信息码应用系统”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文本引起了笔者的注意。这组发明专利申请主要包括CN105009147A、CN105190650A、CN105074732A、CN105074733A、CN105074731A,以上五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日均为2013年12月18日,且仍处于实质审查程序中。
通过查阅相关申请的海外同族情况可知,虽然目前仅有日本和台湾地区对相关技术给予授权(JP6079579B2、TWI546740B),而其他国家和地区目前均在审查过程中,但显然,DENSO公司对上述相关技术的重视程度是非常高的。
上述五件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及保护范围大致类似,因此笔者下文以CN105009147A为例,对该技术进行简单介绍。
该专利分别保护一种信息码、信息码生成方法、信息码读取装置以及信息码应用系统,其中,权利要求14保护一种信息码,主要采用在介质的码区域的内部设置有特定图案区域,其中,所述特定图案区域中配置有包括表示该码区域位置的图案在内的、预定形状的特定图案,所述数据存储区域通过多个种类的所述单元格存储该信息码的被登记在外部装置中进行管理的数据,所述图像区域以大于单个所述单元格的尺寸来显示图像,所述图像是与所述单元格的图像不同的图像并且是该信息码的被登记在外部装置中进行管理的图像。
同时,结合说明书部分即可知,该专利申请主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为:在二维码中设置一特定图案区域,并将可机器识别的特定图案配置在特定图案区域中,通过设备识别该特定图案,可以查看与之相关联的信息,即该专利申请采用将二维码和可机器识别的图像相结合的技术方案。
笔者不禁想起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银河联动二维码专利纠纷。银河联动的ZL 2006 1 0078994.4号涉案发明专利权利要求6为:一种合成二维码,包括:原始二维码;以及视觉可读取标识;其中所述视觉可读取标识的至少一部分与所述原始二维码重叠,并且其中所述合成二维码具有的误码率小于原始二维码的纠错率。换句话说,银河联动涉案专利采用将二维码和普通logo图像相结合的方案。
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银河联动涉案专利已经完全被现有技术所公开,因此宣告其全部无效。
同时,对比银河联动涉案专利及DENSO中国申请可知,虽然银河联动涉案专利的公开日早于DENSO中国申请的申请日,但由于二者之间的技术方案存在实质性区别,因此银河联动涉案专利不构成DENSO专利申请的现有技术。
通过分析上述DENSO中国申请笔者发现,DENSO公司的未来发展方向已经不仅局限于二维码这一单一领域,而是着眼于将二维码与大数据及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相结合,开拓出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全新条码蓝海。
四、应对策略
上文中笔者已经提到,日本DENSO公司通过声明放弃行使其作为标准项下的相关专利权,使其开发的QR Code码在二维码这一技术领域占据了极大的市场比例,尤其在中国几乎是形成了市场垄断地位。虽然近年来我国自主研发了汉信码、GM码、图形及文本二维码等,但实际应用情况仍难以撼动QR Code码业已形成的江湖地位。长此以往,QR Code码,这一具备互联网流量入口作用的二维码将逐渐成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等领域中的隐患,一旦最终日本DENSO公司决定收网,将其知识产权大棒挥向国内各大互联网企业,损失将极为惨重。
因此,务必时刻对此保持警醒,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法规政策,以防面临可能存在的困境。
鉴于目前国内二维码技术方面的发展现状,笔者建议如下:
1、集中国内优质知识产权,制定我国自主二维码标准或规范
通过举例分析日本DENSO公司的知识产权情况,已经可以清晰地看出国外公司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的精深之处。起初通过研发并完成知识产权的原始积累;此时并不急于与竞争对手正面交锋,而是以退为进,以奉献主义的大无畏精神迅速占据市场份额;随着研发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使自身技术路线愈发丰富、多元、合理;最后,凭借知识产权及产品研发等方面的碾压优势,当之无愧地坐稳市场的头把交椅。
国内企业在二维码技术领域的发展无疑是落后于人的,一旦专利诉讼打响,专利复审委员会便是专利创新性的试金石。国内专利授权数量虽高,但落实到实实在在的高质量专利,便寥寥无几,正如上文中提到的复审委认定为现有技术而被全部无效的银河联动涉案专利。究其原因,国内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仍显不足,仅简单地理解这张纸能够得到奖励、申请高新、便于宣传等,需要国内企业从本质上把握知识产权的意义和价值,并向国外企业学习,把知识产权下做一盘棋,一盘深谋远虑的棋局。
只有当潮水退去后,才知道谁掌握着最为优质的知识产权。在国家层面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集中国内优质知识产权,制定我国自主二维码标准或规范,尽快打破由国外企业垄断的局面。
2、大力加强研发
只有大力加强技术研发,才能进一步缩小和国外企业间的差距。不断开拓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局面,使科研、教育、生产等不同社会分工在功能与资源优势上协同与集成化,完成技术创新上、中、下游的对接与耦合。
3、从安全性的角度加强二维码的研发
二维码的安全性关乎老百姓的财产安全,甚至已经成为国家安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各大二维码研发企业应将安全二字作为首要解决的课题,担起信息安全守护者的重任。
4、尝试将二维码与前沿科技相结合
众所周知,未来世界的科技主题日新月异,当时当下最为火爆的科技概念非“人工智能”、“机器人”、“自动驾驶”等莫属。可以试想,在“自动驾驶”这一技术领域中,就可能涉及二维码自动识别这一技术。当一辆“自动驾驶”中的汽车行驶到高速收费站时,需要通过自动搜寻、识别视野内的二维码,并完成支付,整个过程无需人类的操作,才能够实现真正的“自动驾驶”。
或许日本DENSO公司正是有类似的打算,因此近年来不断布局“二维码+”领域,视图抢占未来。国内企业应尽快认清形势,大步追进,选择投身有应用前景的技术领域并不断前行。
5、由大企业牵头,增强国际标准制定环节中的话语权
由大企业参与牵头推动二维码国内外应用,对我国在国际标准制定环节中的话语权具有显著的意义。恰如华为在5G标准争夺战中所获得的胜利,取决于其自身的强大、多年的积淀、以及阵营内其他大型企业的支持,共同推动了世界对于中国技术的认可。
五、结语
二维码在中国的应用可谓是无孔不入,在如此广泛的应用前提下,中国政府有必要在战略层面采取措施,严防本文中所提到的种种潜在威胁的兑现。
笔者认为可主要围绕上文中提出的5点建议进行完善,当务之急便是对存量专利做减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集中国内优质知识产权,制定我国自主二维码标准或规范,以期尽快打破由国外企业垄断的局面。
注释:
1.《QR Code二维码技术与应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编著,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2年1月第一版
2.日本电装公司版权所有的专门介绍QR Code二维码的官方网站http://www.qrcod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