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1月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个《规定》)虽然简单、不完善,但它却是我国最早明文承认非专利技术是一种商品并且可以在当事人之间自由进行有偿转让的法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