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李红斌
简要说明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以及设计要点是简要说明中必须包含的最重要的内容。
外观设计产品名称的确定相对比较容易,但对于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及设计要点的撰写,有好多朋友常会感到不易准确把握。笔者就此提出一些浅见与大家交流和探讨。
一、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
在外观专利申请中,对产品用途描述的准确性非常重要,其决定了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属性,它不但影响着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而且也是进行外观设计相同、相近似判断的基础,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在简要说明中对于产品用途的描述上应做到简明扼要、规范准确。
笔者就此建议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来撰写不同类型的产品用途:
1.对于用途单一且用途明确的产品
对于具有用途单一且用途明确的产品,只需要用简洁的语言准确描述产品的用途即可。例如,裤子、水杯等,我们可以撰写为“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穿着”,“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喝水”等。
2.对于具有多功能用途的产品
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我们在简要说明中,应将其功能用途都逐一写明,以便能更准确地确定外观产品的多个分类号。例如,一种照明用的手电筒,同时又具有应急时的破窗功能,我们可以撰写为“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照明用的手电筒,同时可用于应急破窗逃生使用。”
3.对于在生活中常见的产品
对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生活用品,例如沙发、衣柜等家具产品,这些产品在简要说明中对于用途的描述能够说明产品所属类别就可以了。例如“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家具”
4.对于专业领域或新开发的产品
对于专业领域的产品或者是新开发的产品,而这些产品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常见,我们应当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描述其产品的用途。例如一种用于柴油发动机的外观产品是这样描述的:“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智能油量执行器;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非道路柴油发动机油泵,精准调节控制油泵总成油量、各电气件参数。”
二、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
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主要指的是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于产品设计要点的描述的规范,专利法中并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业界也没有相对统一的标准。
当我们无法在简要说明中对产品的具体形状、图案以及色彩进行详尽准确描述时,根据产品不同的具体情形,我们可以试着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进行描述:
1.对于平面的外观设计产品
平面的外观设计产品,比如用于物品的包装袋,设计新颖的布料等,这些大多是对具体图案上的创意设计或者是以图案与色彩相结合的设计。对于这些外观设计产品的描述,我们可以写为“设计要点在于图案”或者“设计要点在于色彩与图案的结合”等。如果在设计中应用到了色彩要素,我们还应同时提出对于产品色彩的保护。
2.对于立体形态的外观设计产品
对于具有立体形态的外观设计产品,有的主要是集中在对产品造型的设计上,有的是集中在产品形状与图案或者色彩相结合的设计上。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比如“设计要点在于形状”,或者“设计要点在于形状与图案的结合”等。
3.对于仅对局部设计的常见产品
对于一件仅对其某一具体部位进行了创新设计的生活中经常用到的产品,比如衣柜,学习桌等,我们可以直接写出其设计部位的名称。例如“设计要点在衣柜的把手”,“设计要点在于桌子的拉手”等。
4.对于整体和局部均设计的产品
对于一件不仅在整体外形而且在产品的具体部位也进行了设计的产品,我们为了能够准确描述其设计要点,可以采用上述几种方法相结合来描述。例如,一种在扶手上进行了花纹设计的木质沙发,设计要点可以描述为“设计要点在于形状,以及扶手的花纹”。
以上是笔者对于简要说明中产品用途及设计要点撰写的几点浅见,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简要说明中除了要写明产品的设计要点外,还应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其他的如,撰写简要说明中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等等也是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