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赵婷婷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不断推进,我国与俄罗斯的贸易合作不断深入,笔者在工作中也发现越来越多的申请人关注到俄罗斯的商标授权和维权方面的问题。笔者在之前的文章中曾经介绍过俄罗斯的商标制度以及审查特点,本文将针对俄罗斯的商标不使用撤销程序和其他撤销程序进行较为详细的介绍。
如前文中所大致介绍过的,俄罗斯的商标不使用撤销程序为民事诉讼程序,与我国的商标不使用撤销程序有很大的差别,但是相同的一点是,无论是我国还是俄罗斯,对未使用商标提出撤销的时间要求均是注册满3年。关于其撤销诉讼的程序具体来说,可分为“审前程序”、“撤销提出和形式审查”、“听证裁判”三个部分。具体来讲:
一、审前程序
撤销申请人正式提出撤销诉讼前需要先向商标所有人发出警告函(Warning Letter),此警告函为庭前和解程序。收到警告函的两个月内,双方可以选择和解方式,例如转让商标、或主动注销商标,来解决商标争议。若双方在警告函发出的两个月内无法通过前述方式解决商标争议的,撤销申请人可向俄罗斯知识产权专门法院起诉撤销对方的注册商标。
二、撤销提出和形式审查
撤销起诉书需在审前程序的警告函发送对方后的三个月内提起。自收到警告函到撤销申请人提出撤销诉讼之间,商标注册人对于商标的使用不视为真实意图的使用。撤销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过认证的原告授权委托书(签注的时间在30日内)、双方公司存续证明文件、原告的利害关系证明文件。
关于原告具有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是判断原告主体适格的重要条件,通常认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是近似商标注册人、近似商标使用人等。若无法举证证明具有一定的利害关系,法院将不会受理撤销请求。法官在判断原告资格的问题上往往非常严格,这就对撤销案件设立了较高的门槛,在实践中,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往往包括,在俄罗斯境内注册申请因撤销商标被驳回的驳回通知、在俄罗斯境内有效的商标申请文件、在俄罗斯境内打算生产/销售近似商标产品和服务的证据、俄罗斯境外拥有近似商标的注册证明、俄罗斯境外生产载有相同/近似商标的商品等。前述利害关系人证明文件应显示申请人对该商标全部待撤销商品/服务具有利害关系。前述文件若非俄文的,需要进行俄文翻译。
三、听证裁判
法院受理撤销案件后,商标所有人需要在期限内提交使用证据或者不使用合理理由。若无法提供的,该商标将被撤销。整个撤销程序至少要6个月。如商标所有人参加诉讼程序或提交了相关证据,上述程序将持续更长时间。一般撤销案件,官方至少会进行三次听证程序。并且,根据笔者的经验,法官会根据双方递交的证据材料等情况提出要求双方和解。如双方均没有和解意愿的,案件将正常审理。
如原告希望在提交撤销申请前了解被撤销商标的使用情况,也可指示外所进行调查,调查不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但是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判断撤销的成功把握和对方答辩的可能性。如经过调查,被告的使用形式与注册形式存在差异,那么一般在诉讼中原告或是被告均可以聘请专家证人或是出具民意调查结果以支持己方的观点。
从以上可以看出,在俄罗斯通过基于“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方式撤销注册商标并不是一件简单而且经济的事情,除了“撤三”诉讼外,申请人还可以从在先商标的主体资格入手,查看是否有可以注销等情形。具体如下:
1.在先权利人为公司
如经过调查,在先商标所有人属于已经注销的情况,则可以基于前述理由向俄罗斯专利局对商标提出撤销。提撤销需要的文件一般为由当地工商局出具的档案证明以及注册主体本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中关于公司注销解散相应的法律依据,上述文件均需要进行俄语翻译。
2.在先权利人为个人
在俄罗斯自然人不能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经营业务能力,有独资经营者的身份,类似国内个体工商户。但在实践中,独资经营者的身份由申请人所在国籍监管,俄罗斯专利商标局在审查时并不对申请人身份进行实质审查。如经过调查权利人不具备独资经营者身份的,则任何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此基础上对注册商标向俄罗斯专利商标局提出注销。俄罗斯专利商标局收到此类申请后,会向商标所有人发送通知,如果权利人没有答复或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独资经营者的身份,则商标会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