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杜燕霞
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我国需要加强品牌建设。然而,笔者注意到有两个无奈的现状。第一,由国家垄断或是需要特许准入条件的行业企业,其商标严重缺乏显著性,使得国内外商标保护之路频频受阻,例如中国银行、中国移动、中石油等。第二,众多经营者仍秉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理念,迟迟不给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冠名”,使其得商誉无法得以积累,例如“山西面馆”、“成都小吃”等不胜枚举。本文就以上两种现状进行简单剖析,希望引起各方重视。
对于第一种现状,多集中在我国的国企中。由于是国家垄断,我国多数国企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行业以及组织形式构成,并无字号。而国企的商标多与企业名称相同,因此出现了国企商标严重缺乏显著性的无奈局面。对于这些国企商标,根据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现行商标法,均无法获得注册和保护。无法注册和保护,带给国企很多无奈甚至痛苦。面对这种局面,笔者认为既需要国企有重视起来的决心,也需要集中多方的智慧。在此,笔者提出一些小的建议,以期起到抛砖引玉之效。第一,增加图形商标。一般而言,只要不是过于简单的图形商标都是具有显著性的。因此为自己设计一个图形商标,既可以帮助企业做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又有助于企业商标在其它国家获得注册保护。第二,在商标中增加具有显著性的文字,即为主营商品或服务起一个具有显著性的商标名称,例如中国农业银行的“金穗”。第三,对原有商标进行缩写,尽量使得缩写后的商标具有显著性,例如“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可以采用“中种”作为商标。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国的国企也需要走出国门、面向世界。那么,在与其他国家企业的竞争过程中,仍需实现品牌保护、品牌增值的战略目标。希望国企能够早日打破商标缺乏显著性的不利局面,为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贡献力量。
除了各大企业外,中小型企业是我国经济繁荣的重要力量。然而,遗憾的是,很多企业出于各种原因,尚未形成商标保护意识。这些不为自己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启用商标的企业,笔者认为主要分三种类型。其一,经营者认为商标应当是大规模企业或是经营多年的企业所需,如果规模不大或是尚未经营多年的,则不需要商标。其二,经营者认为自己的产品或服务质优价廉,没有品牌也可以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追崇。其三,经营者不了解商标注册和保护的具体做法,身边也没有相应的资源。然而,事实上是,这些做法为其忠实的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例如,消费者在第一次购买或是消费后,希望可以重复购买或是消费,但如果没有商标,那么非常可能无法实现再次购买或是消费的目的。抑或,消费者希望向他人推荐,但因为没有品牌名称,而需要通过位置、门面、价格、老板姓名等多方信息来进行推荐。一件商标可以直接解决这些不便。因此,商标无关经营时间、经营规模。只要经营者希望消费者重复购买或是消费,那么就需要为消费者提供最低成本的识别方法,那就是商标。
我国商标保护采用注册原则,因此经营者需要尽早地进行商标注册,方可以起到保护自身商标免受侵犯的目的。对于如何进行商标注册,各地工商局或是商标代理机构都可以提供建议,也许一个电话就可以解答你的很多疑问。
商标保护以商标的存在为前提,商标可以积累你由于诚信经营、质优价廉而建立的商誉,是经营者宝贵的财富。此外,商标可以帮经营者开拓市场,助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一路前行。没有商标,何以行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