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御商标维权——联想与集佳再次合作

2007-08-16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一纸裁定,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取得了商标异议案件的成功。

  联想集团成立于1984年,是一家在信息产业内多元化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于1994年在香港上市,目前拥有员工9000余人。1999年和2000年联想集团曾连续2年被评为中国电子百强企业第一名;于2000年7月,入选香港恒生指数成份股;2000财年联想电脑整体销量达到262万台,截至2000年四季度,联想电脑已连续5年位居国内市场销量第一,并连续三季度获得亚太市场(除日本外)第一;联想昭阳笔记本销量2000年达到11万台,连续5个季度居中国市场销量第一。

  作为中国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民族品牌之一,联想长期以来十分重视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为止,联想的商标注册已经十分完善。在联想的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集佳也为其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在专利、商标等诸多领域内都为其提供了帮助。其中,有一个联想注册的第34类“LEGEND”防御商标被他人提起商标异议程序。集佳在收到商标局下发的答辩通知书后及时地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联想。联想迅速做出反应,马上委托集佳进行答辩。

  在答辩过程中,集佳专案小组经过仔细的研究和搜集证据材料,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答辩书。商标局经过认真的审理最终支持了集佳的答辩观点,认为,“LEGEND”与对方异议人异议理由中所提出的引证商标在整体的字母构成、读音、外观及含义上均有着很大的不同。通过隔离观察不易使人发生混淆。因此,联想的商标与异议人商标没有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其使用可以起到区分商品产源的作用,应不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综上,商标局最终支持了集佳的答辩理由,联想的商标最终被裁定予以核准注册。

  通过本案我们看出,联想作为一家国际知名品牌,与其对于自身的无形资产管理与保护是分不开的。这种重视与保护不仅仅限于其自身主打商标,还包括了防御商标。本案中,涉案商标仅仅是联想所注册的防御商标,旨在保护品牌。但是,即便是这种防御商标被他人提起异议后,联想也能积极地采取行动,维护自身的权利,这一点很值得其他企业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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