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代理“无烟烧烤火锅”实用新型专利权维持有效
2008-05-29 无效宣告请求人周双杰,对专利权人为洪万益的专利号为ZL03276589.4,名称为“无烟烧烤火锅”的实用新型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集佳公司接受专利权人的委托,由专利代理人刘洪勋及律师事务所顾润丰律师代理洪万益进行了答辩并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口头审理。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了第1110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维持专利权有效,决定书决定要点是:对于实用新型来说,如果一项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存在区别技术特征,现有技术中对该技术特征也未给出技术启示,且该权利要求所述的技术方案具有一定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具备创造性。集佳代理的专利权人一方取得了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