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律师代理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刘秀传》、《江湖侠义录》和《铁嘴铜牙纪晓岚》等评书录音录像制作者)诉西安多听网络科技公司侵害作品网络信息传播权案件,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西安多听网络科技公司侵害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录音录像者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未获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西安多听网络科技公司利用其开发经营的“多听FM”APP应用软件平台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由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录制的田连元先生播讲的《刘秀传》、孙一先生播讲《江湖侠义录》和《铁嘴铜牙纪晓岚》等评书作品。北京鸿达以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公证保全了胜诉侵权行为,集佳律师在庭审过程中提供了计算损失的有利证据驳斥了西安多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抗辩,最终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支持律师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