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学与一人软件公司Eolas 在7 月16日向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递出答辩状,以驳斥微软声请上诉的要求。微软挨专利侵权控告,整个全球信息网从网页作者、浏览器销售商到标准组织,都为之震撼。
去年,陪审团认定微软侵犯Eolas 外挂程序(plug-ins)执行技术的专利权,判微软赔偿5.21亿美元。外挂程序用来在网页浏览器下执行,诸如Macromedia的Flash 动画软件,和Adobe 的Acrobat 文件阅读器,都属于这类程序。
后来,微软已发展一种据称已避用问题专利的浏览器版本,但那种技术会破坏数百万计原先设计好的网页。微软已把该浏览器暂时冻结起来,等待侵权官司尘埃落定再说。
今年,财务上的利害关系开始浮现。2003年8 月,地方法院判Eolas 可从1998年11月17日专利颁布当天起,到2001年9 月30日期间,微软发布的3.54亿套内含微软Internet Explorer 浏览器的Windows 操作系统中,每套抽1.47美元的赔偿金。今年元月,法院又加给Eolas 4, 530 万美元的利息,使得判给加大的赔偿金总计超过5.65亿美元。
目前有关Eolas 专利的攻防战兵分二路进行。微软这方向上诉法院诉请推翻此案;另方面,网络企业包括外挂程序制造商和标准组织全球信息网联盟(W3C )等,则向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复审该专利。
微软在上个月提出的诉状中指称,地方法院对软件开发者和艺术家Pei Wei 制作的“Viola ”浏览器所知有限,以致误判。微软声称,该浏览器早在Eolas 取得专利前就有了,构成专利法所谓的“先有技术”(prior art )条件,意即年代更早、足以让该专利失效的技术。
加州大学则驳斥微软搬出的这套Viola 说词,指出Viola 浏览器在测试时期发布两种版本的源代码,与Eolas 的发明(第906 号专利)毫不相干。
“Viola 浏览器和906 发明不同,”加州大学特别专案暨新媒体负责人Trey Davis说:“两种浏览器都不属于公共领域,所以也都无法让 906 发明变成无效。”
微软必须在7 月30日之前回应加大的答辩,之后,两造会出庭听审,时间可能订在秋季。
微软表示期待开庭之日。发言人Jim Desler说:“地方法院在先有技术和索赔论点的建立上,犯了一些错误。基于那些问题,我方诉请庭上驳回或撤销侵权判决,并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