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岛咖啡”本是醇香的:在上海开出了50余家分店,全国的加盟店更是近400家。然而,本月国家工商总局评审委员会一纸撤销“上岛”商标的裁定,却让这杯咖啡品出了苦涩的滋味:一旦上诉失败,上海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岛)和全国众多的加盟商可能会遭受难以估计的损失。这起令人关注的商标裁定背后,究竟有什么样的是非?它和前两起上岛咖啡的商标侵权纠纷又有何干系?随着采访的深入,上海上岛和浙江两岸食品有限公司(原杭州上岛咖啡食品有限公司)之间,或者更确切地说,原海南上岛股东之间的恩怨渐渐浮出水面。
“身世”调查:两家上岛原系同门
撤销上岛商标的裁定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很大程度是由于争议双方特殊的渊源:申请人陈文敏和杭州上岛与被申请人上海上岛,其实“本是同根生”。
事情要追溯到1998年台湾“上岛”进驻大陆之时。当年3月,“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由现任上海上岛董事长的游昌胜任董事长,台湾上岛的创始人陈文敏则出任总经理一职。到了2000年的12月,8名股东开始了分道扬镳的第一步:他们以抓阄形式确定各自在国内的经营范围,并有权通过与海南上岛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获得“上岛”商标的使用权。当时,陈抓到了浙江片(包括浙江、陕西、山西、安徽和内蒙古等地)。于是,2001年1月,陈文敏在杭州注册成立了杭州上岛咖啡有限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其妻金梅央。
此后,大本营海南上岛又经历了一系列变更:同年7月,海南上岛正式撤销,8月11日,游昌胜等人在上海注册成立了上海上岛公司,此后经商标局核准,该公司通过原海南上岛的受让,取得了“上岛文字及图形”的商标专用权。而彼时,陈文敏正在杭州专心经营上岛咖啡的连锁特许工作,已和上海上岛没有了任何瓜葛。正是这样彻底的分手,为日后的商标纠纷埋下了伏笔。
商标纠纷:酣战已有一年半
作为新的商标持有人,上海上岛认为因海南上岛已撤销,杭州上岛与之签订的商标使用合同已无效,杭州上岛应该和上海总部重新签订授权协议。而杭州上岛这方并无此意,陈文敏一心在浙江片打天下,先后在省内发展了100多家加盟店,以每店每年至少2万元的加盟费计,其收益就达数百万元。这笔不小的加盟费,最终成为了双方利益的冲突点。2003年2月,上海上岛开始发难,他们向杭州市工商局举报,以冒名生产咖啡豆为由告杭州上岛侵犯其商标权,后又认为浙江省内多家上岛咖啡店均属非法企业。杭州市工商局随即对杭州上岛采取查扣行动,并在同年7月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处以10万元罚款。
8月,上海上岛再度开火,向杭州市中级法院起诉,称杭州上岛“冒充商标所有权人,将该商标专用权授给他人使用并收取费用”,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但此诉讼在两次庭审后即休庭等待国家工商总局的裁定,至今未有判决。
杭州上岛也不甘示弱:先是在4月份,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了撤销“上岛及图”商标注册的申请。同年9月,陈文敏和杭州上岛又向上海市二中院起诉上海上岛侵犯陈文敏对“上岛及图”商标的著作权。但今年2月24日,二中院作出判决:上海上岛为该商标的合法持有人,不支持陈文敏的诉讼请求。至此,在两个回合的争斗中,杭州上岛已处在了下风。
然而,今年7月2日国家工商总局的裁定,却可能将形势彻底逆转:由于天津广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将陈文敏享有著作权的“上岛及图”标志图案申请注册商标,侵犯了陈文敏享有的在先权利,故该争议商标应予撤销这一裁定公布后,上海上岛即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展开上诉。浙江两岸(原杭州上岛)更是宣布将向法院起诉上海上岛偷注、抢注“上岛”商标,并要求工商部门取缔对方所有的上岛咖啡店。
谁在侵权,双方各执一词
事态演变至此,争议的焦点已落实在一个问题上,那就是当初“上岛及图”注册商标的取得过程中究竟有无侵权的行为。对此,双方是各执一词。
上海上岛方面坚持认为,上岛相关商标的注册取得和受让都是合法有效的。其理由是,早在1997年成立“海口上岛咖啡店”时,各股东是在陈文敏拿出的三个图形中确定现商标图形的,因海南上岛尚未成立,他们一致同意先以天津广泰国际工贸公司名义申请注册商标,此后才转至海南上岛名下。而2000年海南上岛召开董事会,陈文敏也在上岛咖啡注册商标转移到上海上岛的有关协议上签了字。这些事实足以证明陈文敏同意将“上岛及图”注册为商标,并先后同意由海南上岛及上海上岛行使商标所有人权益。此外,2003年在杭州市工商局的查扣行动后,陈文敏向上海上岛发出了一份声明,称“本人愿意补交2001年——2002年加盟金,并保证不再侵犯总公司30类产品权益”,说明陈本人认可上海上岛对上岛商标专用权的认可。上海上岛总部办公室的刘先生表示:“陈文敏是海南上岛的股东,又是总经理,对商标注册、转让的事都有参与,怎么可以说自己毫不知情呢?”
不过,浙江两岸总经理助理卢伟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称,当初陈文敏虽然同意在“海南上岛咖啡店”的店招、菜单、餐具上使用“上岛”图案,但并未同意将该图案注册为商标。他是在商标注册后,才知道此事的。至于为何当时没有提出异议,卢先生解释说,其一是由于陈文敏是台湾商人,虽然他在台湾注册了“上岛”商标,但他并不了解大陆的法律,以为在大陆是“谁先申请就保护谁”,直到很久之后咨询了许多法律专家,才知道自己的权益可以得到维护;其二,上岛商标注册时,陈文敏和海南上岛的几位股东是合作关系,对商标被注册一事也不便深究。如果不是后来上海上岛“反咬一口”起诉杭州上岛侵权,他们也不会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
谁胜谁负,两月之后见分晓
很显然,上岛商标的纠纷背后,是几位创始人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对此,上海上岛的刘先生直言不讳,“这件事其实就是夫妻俩吵架,陈文敏一个人的力量要挑战七个股东,不可能成功。”他表示,已和公司三位长期法律顾问进行了协商,很快就将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对于胜诉,刘先生显得相当有信心,“起诉后两个月,判决就会下来,到时候一定是我们赢。”
另一厢的浙江两岸则认为,这一裁定不可能有返还余地。卢先生表示,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处理此类纠纷的最高行政部门,其裁定具有权威性。即使上海上岛向法院起诉,审理的也不过是裁定程序的合法性,很难推翻这一裁定结果。至于浙江两岸,为了不被各地经营状况参差不齐的“上岛”拖累,从2003年9月起旗下的“上岛咖啡”就已相继改成了“两岸咖啡”,自然不用担心会受上岛商标被撤销的不良影响。
上海金世永业律师事务所的陈峥律师告诉记者,通常此类起诉国家工商总局的案件,胜诉率大约只有30%。而记者还注意到上海市二中院在驳回杭州上岛诉讼请求的判决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即便本院判决生效,如两‘上岛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或其中之一经法定程序最终被撤销,导致上海上岛公司丧失相应的商标专用权,两原告可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另行主张权利。”看来,这场上岛纠纷究竟会出现何种结局,到目前为止还尚难判断。上海上岛曾表示,撤销商标的裁定公布后,并没有出现加盟商向总公司投诉的情况,但万一上岛商标最终被撤销,这些加盟商难免受到波及。浙江两岸明确表态,商标被撤后,继续使用上岛招牌就是非法行为,他们将首先“清除”浙江省内两家由上海上岛特许的上岛咖啡店,要求他们撤下招牌。
陈峥律师表示,上岛这起纠纷有其特殊性,其根本原因可能是原海南上岛在撤销时,公司的财产包括作为无形财产的商标,其专用权、使用权,许可被许可等问题都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界定,导致日后的纠纷不断。
“上岛咖啡”大事记
1968年陈文敏在台湾创建“上岛咖啡”,主营高品质咖啡。
1998年“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游昌胜任董事长,陈文敏任总经理。
2001年1月陈文敏注册成立杭州上岛,7月,海南上岛公司撤销,8月,上海上岛成立。
2002年5月、7月上海上岛依法受让原海南上岛所有的“上岛及图”注册商标。
2003年2月上海上岛向杭州市工商局举报杭州上岛冒名生产咖啡豆,杭州上岛受行政处罚。
2003年4月陈文敏和杭州上岛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撤销“上岛及图”商标注册的申请。
2003年8月上海上岛以侵犯商标权,将杭州上岛告上法庭。
2003年12月杭州上岛也将上海上岛告上法庭,称上海上岛商标所有权的取得不合法,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2004年2月上海市二中院作出判决:上海上岛所持“上岛文字及图形”注册商标合法有效。
2004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委员会裁定撤销“上岛及图”商标。上海上岛对此不服,决定赴京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