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到新闻媒体广泛关注的干吃奶片专利权案在二中院审结,原告李晓林和陕西关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撤回了对被告内蒙古伊利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燕莎望京购物中心的起诉。
原告称“干吃奶粉”技术是2000年5月由原告李晓林研制开发,并于2001年10月31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并许可陕西省明星企业陕西关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该专利。但2003年初,原告发现被告内蒙古伊利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了名称为“伊利”奥力星干吃奶片的产品,该产品与原告专利产品外观上一模一样,而且板块包装与原告的产品也完全相同。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专利权,造成了消费者的混淆。第二被告销售了第一被告生产的侵权产品,二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现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万元;并在《法制日报》上刊登致歉声明。
在该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内蒙古伊利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就原告李晓林享有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申请,2004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作出决定,宣告原告享有的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由于原告已经失去了专利侵权案件的权利基础,原告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并于7月27日被二中院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