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华为思科和解看知识产权保护

2004-09-30
从华为思科和解看知识产权保护

今年7月28日,在经历了1年6个月零5天的进退之后,华为与思科的知识产权案最终以和解拉上了幕布。按诉讼所在地美国得州东区法院马歇尔分院的法令,终止思科公司对华为公司的诉讼,双方签署的和解协议不对外公开。另外,各方的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及相关其他费用都由各方自行承担。

一直为国内外知识产权界关心的思科诉华为案以这样的结果收场,得到了知识产权专家们的高度评价。有专家表示,这已不是中国企业第一次遇到国际知识产权诉讼纠纷,但在中国企业卷入的国际商业纠纷中,很少有中国企业能像这次一样,动用法律手段、政府关系、媒体资源、业界伙伴、客户关系等一系列国内外资源去迎战一家来者不善的全球500强企业并最终议和。应该说华为成功回避了竞争对手的指责,从而使得无论是合作伙伴,还是客户均不用为之受累,其中敢打的勇气和对自己各方面能力的自信,是华为获得最终和解的决定性因素。

来自华为方面的消息说,在冲击国外市场时,华为在知识产权上的态度是:一方面要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另一方面,也要不踩别国知识产权的线。目前,华为在国内的技术专利已经将近4000项。其中,2003年新申请专利1080项;2004年上半年,华为又以872件的成绩,名列国内企业专利申请数量榜首。

华为思科知识产权案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在信息产业领域,中国企业在应对知识产权官司和保护自有知识产权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而信息产业部日前提供的一组数字显示:根据此前统计国内信息产业专利申请量超过23%的增幅,可以预测2003年信息产业专利申请量会在35000件以上,2004年有可能突破40000件。而在此前的2001年和2002年则分别仅为22038件和29160件。

据有关方面介绍说,国内信息产业知识产权方面的发展与近年来信息产业部的高度重视息息相关,信息产业部在这方面拿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其中由信息产业部组织的“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自2001年开始至今已经进行了4届,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据说该评选及时发现了行业内的重大技术发明,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向,加快技术发明成果的推广应用,在历年评选中共有14项技术被评为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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