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池打赢337官司

2004-10-09
中国电池打赢337官司

“337官司,我们赢了!”国庆黄金周,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一高管一起床,美国的代理律师就给他打来了报喜电话。这意味着,中国有史以来遭遇的最大一起“337调查”案,以中国应诉企业全胜而告终。

据悉,这也是福建省唯一一起应对“337调查”的案件。昨日,作为全国最大的碱锰电池生产基地南孚电池公司,一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管接受了记者 独家采访,这也是其在胜诉后第一次对媒体发言。

历时1年多耗费百万美元

2003年4月28日,美国劲量电池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337电池调查申请,当年5月28日立案,中国24家企业被列为应诉方,其中包括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并在当年6月份的初裁中判定中国企业败诉。

这位高管介绍,今年10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正式公布最终裁定,认定原告劲量公司美国专利号5464709号专利(简称709专利)不具备确定性而无效,从而终止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337电池调查案的调查,包括南孚、三圈等中国大陆和香港企业在内的电池生产厂商可以继续向美国出口无汞碱锰电池。

根据美国贸易法规的程序,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决定后的60天内,还得由美国总统来决定是否批准这一终裁。同时,“终裁还不是最后结果”,这位高管对记者说,起诉方还有两种上诉方式,一是向联邦巡回法院上诉,二是直接向总统申诉,只有起诉方不上诉或上诉被驳回,中国企业才算真正胜利。

据了解,包括南孚等电池企业在内,中国企业仅在应诉费用方面就耗费近300万美元,其中南孚也支付了“与其市场份额相符合的应诉费用”。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这个数字约在百万美元上下。

日企巨款和解南孚应对胜诉

南孚方面透露,在原告劲量公司申请本次337电池调查案之前,原告已经向世界上主要电池生产商,包括金霸王、松下、雷诺威等电池公司提起美国联邦诉讼,均已与原告和解并支付巨额专利许可费而结案。而在本次337电池调查案过程中,其他主要被诉企业日本富士、东芝,以及金山等电池公司,也纷纷以支付巨额专利许可费与原告达成和解。

“我们能取得终裁胜利,是很不容易的。”南孚高管人员称,面对国外的非关税壁垒,我国企业应该积极应诉,才能更好地维护企业的利益。像福建省的三圈电池有限公司,本不在337调查的名单之列,却主动要求应诉。

而据有关行业部门提供的数据,南孚、双鹿等7家中国电池厂商是中国大陆无汞电池的骨干企业,产量占到国内总产量的50%。一旦败诉,由于需要支付高昂的专利使用费,在2011年之前中国电池将很难再进入美国市场。

“这次胜诉,将对电池出口产生深远影响”,南孚高管称。而省机电办有关负责人称,南孚等电池企业应对美国337调查,这也是我省到目前为止遇到的首起337调查,终裁的胜利,对闽企今后应对国际多变的市场,尤其是非关税壁垒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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