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咸亨"对簿公堂

2004-10-20
两个"咸亨"对簿公堂

酒乡绍兴的两家咸亨公司因为一枚"咸亨"商标而对簿公堂。近日,浙江绍兴县咸亨酒业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咸亨酒店、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联华华商集团告上了法庭。

鲁迅笔下的咸亨酒店因其悠久的历史和独有的文化享誉海内外。近年来,上海、杭州等地的许多超市冒出了形形色色的"咸亨"老酒,令"咸亨"商品商标所有者绍兴县咸亨酒业公司非常头痛。据咸亨酒业董事长张尚明介绍,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自幼熟读鲁迅先生作品的他从中受到启发,决心按古法生产"咸亨"老酒,结果在市场上大获成功。而当时绍兴人对商标的意识还非常淡漠。1987年,张尚明领导的咸亨公司获得了"咸亨"商品商标,"咸亨"牌老酒还获得了浙江省首届黄酒评比的第一块名牌。"咸亨"商品商标也成为浙江省知名商标。咸亨酒业还于2002年注册了"咸亨通宝"商标。尤令张尚明兴奋的是,2000年根据北京北方亚事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咸亨"二字价值超过1.5亿元。咸亨的手工酿造流程还成为向海外游客开放的参观点。张尚明由此被称为从鲁迅作品"淘金"的第一人。随后3年,张尚明一鼓作气,将"咸亨"商标在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地注册成功。

不过,今年以来张尚明经常被一些朋友问起的"咸亨"酒搞得莫名其妙:因为在杭州联华华商集团下属的超市和绍兴、上海等地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印有"咸亨"及"咸亨通宝"商标的酒类产品,生产者是咸亨酒店和浙江古越龙山公司,不是咸亨酒业生产。时间一长,"咸亨"牌加饭酒的销量因此受到极大影响。于是,"咸亨"酒业将两个生产者和销售商告上法庭。

原来,尽管早在1987年咸亨酒业公司就享有"咸亨"注册商标,而同在一城的咸亨酒店在过了数年之后,越来越感到"咸亨"品牌的价值所在,于是申请注册了"咸亨"服务商标。不过这枚"咸亨"其使用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酒店只允许在内部的产品上印上"咸亨"字号。

矛盾的结果是两个"咸亨"闹上公堂。咸亨酒业代理人称,咸亨酒店在其出品的"太雕"、"太雕十六"等产品的包装盒上都印上了"咸亨"字样,而且在互联网上有大量的宣传资料,已构成商标侵权。该公司要求有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被告方咸亨酒店则认为,"太雕酒"的外观设计早在2001年就申请了专利,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该酒外包装上的"咸亨"标志在图案设计上与咸亨酒业出产的咸亨加饭酒上"咸亨"商标有明显区别,不会影响消费者的识别,说其侵权太过牵强。为避免商标使用纠纷,酒店已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就"咸亨"商标的使用提出异议。

而古越龙山公司称自己和咸亨酒店只是委托加工的关系。"古越龙山"只负责生产,酒的原料和外包装都是咸亨酒店负责提供,因此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杭州联华华商集团下属的联华超市也认为自己只是给"太雕酒"的销售提供场地,目前超市已将印有"咸亨"字样的太雕酒全部撤柜,等到法院判决再决定是否上柜。

虽然案件尚在审理中,但此间人士认为,增强品牌意识首先要有商标意识,否则随着企业的发展会越来越被动。咸亨酒业在20世纪80年代初就注重发掘商标的无形价值,这点值得人们借鉴。据悉,这家公司近年来还先后将"雷峰塔"等著名人文景观的商标收入囊中,多次引起轰动。

 

相关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