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中院昨日消息:该院接到“伟哥”生产企业辉瑞爱尔兰药品公司的起诉状。辉瑞公司以“伟哥”专利在中国被无效掉违反专利法为由,状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同时该案还涉及到潘华平、天津市联想药业有限公司等13个第三人。
辉瑞公司诉称,该公司于1994年5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伟哥”发明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1年9月19日公告授予“伟哥”治疗阳痿发明专利权。
自2001年9月19日起,潘华平、天津市联想药业有限公司等13个第三人,以用于治疗阳痿的“伟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为由,分别向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04年7月5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622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认为根据“伟哥”说明书中记载的技术内容并结合所属领域的现有技术,所属领域技术人员不花费创造性劳动,无法确信该专利化合物能够治疗或预防雄性动物勃起机能障碍,因此,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宣告“伟哥”发明专利权无效。
辉瑞公司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第622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