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份,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与贵州茅台集团引发“熊猫争夺战”。1月5日,四川省知识产权局透露,两巨头专利之争有了结果,最终“茅乡特制酒”构成专利侵权。五粮液将继续追索20万元赔偿,要求茅台销毁所有侵权产品。
据了解,2002年底,五粮液推出500毫升售价高达千元的超高档“熊猫造型酒”,并于2003年4月21日获得该酒瓶外观设计专利。同年贵州茅台也推出一款外包装同样是熊猫酒瓶的保健酒。两者酒瓶外观设计专利十分相似,惟一的差别是,茅台酒瓶的熊猫造型所抱竹竿顶端向左倾斜,而五粮液熊猫酒瓶上的竹竿是向右倾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