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第一刀”专利权被认定有效

2005-03-28

3月25日,备受关注的“天下第一刀”专利权纠纷案在北京高院终审落槌。北京高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决定,认定“天下第一刀”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有效。

据悉,北京高院做出这一终审判决的理由是:一项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创造性,应以这项技术是否区别于现有技术的具体技术特征或技术手段来判定。沈从岐设计研制的“天下第一刀”专利技术具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体现出了有益的技术效果,符合专利法关于“实用新型创造性”的要求,所以应维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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