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知识产权交流——法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2005-04-13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法国工业产权局、法国驻华使馆、法国制造业协会11日在北京共同举行“中法知识产权交流——法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国际研讨会,旨在介绍法国的知识产权执法实务,交流各自制度的经验,探讨双方在知识产权领域共同关心的问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说,法国是最早与中国在商标领域建立双边合作关系的国家,中法商标工作组会议至今已举办了17次,有力地推动了中法两国在商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法国外贸部长级代表弗朗索瓦·洛斯说,法方将与中方探讨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双边委员会的可能性,双方可以在这个委员会交换关于所有知识产权的意见,委员会尤其可以在保护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地理标志上做出贡献。法国和中国的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可以按照政府的安排被邀请到委员会中来。

来自中法两国政府部门、企业、法律界、学术界的150多名代表参加研讨会。中国政府官员、企业代表以及法国法院、警察、海关的官员就知识产权的获得、新型商标的注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海关保护等进行了专题发言和研讨。

中法两国多年来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了良好的合作。1998年,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知识产权的合作协定,进一步加强双方在知识产权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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