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教授杨梁(化名)受委托对一新技术进行试验,并就此申请了发明专利,没想到却遭到了该技术研究者王鑫的投诉。由于王鑫在投诉信中言辞激烈,杨梁认为已构成了名誉侵权,便状告对方并索要3万元精神赔偿。
杨浦法院一审驳回了他的诉请。
2001年底,杨教授受校方指派,为浙江一家公司对一新技术进行试验评价,次年杨完成实验报告,并申请了3个发明专利。不料,该技术的研究者王鑫先后向校方、教育部和科技部写信投诉,称杨粱欲霸占他的专利权,且言辞激烈。
对此,杨梁十分不满,便一纸诉状将王鑫告到杨浦区法院。但法院审理认为,王鑫的行为是正当的投诉,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杨也没有证据证明王鑫将其投诉所涉的内容向社会和公众散播,所以驳回了杨梁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