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特娇维权获赔77万元
2005-04-26 法国服装品牌“梦特娇”的商标持有人(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为打击国内市场上屡屡出现的仿冒假货,开打了一系列官司。昨天记者获悉,二中院一审判令两家侵权服装企业和一个商户个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共77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博内特里(深圳)公司和义乌新一派公司生产销售的服装上、服装包装物上、服装吊牌等服装附属物上、广告宣传材料上均单独或突出使用了“梦特娇”的花图形,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并构成了仿冒原告的特有包装装潢。博内特里(深圳)公司不仅直接冒用了原告中文企业名称,还在防伪吊牌上直接冒用了原告法文企业名称,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被告李某销售了侵权服装,不能提供合法来源,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中院一审判决:博内特里服饰(深圳)有限公司、义乌市新一派服饰有限公司、李某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博内特里服饰(深圳)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40万元及因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531元;义乌市新一派服饰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5万元及因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2500元;李某赔偿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