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鳄鱼”握手言和 5年诉讼一朝和解

2005-11-24
  以鳄鱼商标著称的法国拉科斯特公司与浙江鳄鱼制衣公司之间长达5年的商标纠纷近日和解收场。

  据《经济日报》报道,在浙江鳄鱼确认拉科斯特在中国的“鳄鱼图形”商标专用权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停止使用“浙江鳄鱼"品牌的前提下,“法国鳄鱼”撤销了针对浙江鳄鱼的诉讼。

  2000年5月,“法国鳄鱼”以浙江鳄鱼使用在衣服上的鳄鱼图形与其已注册的鳄鱼图形商标近似、容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为由,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了商标侵权赔偿诉讼。

  在此后长达5年的诉讼过程中,浙江鳄鱼对拉科斯特注册商标专用权有了认同,并深刻体会到维护法律的权威、尊重品牌在内的他人在先权利的重要性。而拉科斯特也对浙江鳄鱼作为一个国有控股的民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企业自主品牌开发的要求和难度给予理解。基于双方友好协商和坦诚交流,形成了和解共识。

  和解协议中“法国鳄鱼”同意给予浙江鳄鱼相应的宽限期,以使浙江鳄鱼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推进其企业重组与品牌调整,实现平稳过渡。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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