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立白告重庆白猫侵权
2005-12-17 白猫(重庆)日化有限公司(下简称重庆“白猫”)生产的鹅牌洗衣粉,包装袋上突出了“亮白”两字,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广州“立白”)认为侵犯了自己的“亮白”注册商标专用权。日前,两家公司在重庆市一中院对簿公堂,广州“立白”向重庆“白猫”索赔20万元。
2000年6月,广州百利通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了“亮白”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洗衣粉,洗衣用淀粉”。2002年1月,广州“立白”经过商标转让注册,取得了“亮白”商标的专用权。
2004年11月,重庆、四川及周边地区的市场上出现一种鹅牌洗衣粉。这种洗衣粉的包装袋正中是“亮白”两个大字,“鹅牌”却用小字号标在右上角。广州“立白”调查发现,鹅牌洗衣粉的生产厂家是重庆“白猫”。今年1月,万州区工商局对重庆“白猫”的侵权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不久,鹅牌洗衣粉换了新包装,包装袋正中突出了“鹅牌”两字,但仍在商标位置使用“亮白”字样。8月,四川省仁寿县工商局对上述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对此,广州“立白”认为,重庆“白猫”的鹅牌洗衣粉利用包装误导消费者,挤占市场份额,扰乱了“立白”洗衣粉的正常销售。于是,广州“立白”将鹅牌洗衣粉的生产商重庆“白猫”、实际加工商白猫(重庆)有限公司(位于万州)、经销商四川省仁寿县土产副食果品公司日用化妆品经营部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停止商标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
日前庭审中,重庆“白猫”否认鹅牌洗衣粉侵权,称包装上的“亮白”字样是为了突出产品的效能,“亮白”并非洗衣粉的商标,鹅牌洗衣粉的包装设计并无不妥。
由于双方对是否构成侵权及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法庭调解失败,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稿件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