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田汽车CR-V外观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判为无效

2006-03-20
  历经两年之久的双环与本田汽车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之争终于有了初步结果,3月18日,双环汽车表示本田汽车诉讼双环汽车SRV涉嫌侵犯本田CR-V专利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

  石家庄双环汽车宣传科科长罗初明称,公司近日已接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下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书。经过两年多的调查取证,3月7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书,认为本田涉案专利与已公开的外观设计相似。因此,本田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规定,故宣告本田涉案外观设计第20013195239号专利权全部无效。

  “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规的规定,在本田起诉双环之前,这个涉案专利 20013195239 号与在之前已经公开的专利设计相似,所以法庭认为,这个专利权无效,本田起诉双环的落脚点不成立。”双环汽车的副总经理马凯说。

  本田技研中国投资公司新闻发言人朱林杰则表示,他目前还不清楚整个诉讼进展情况。

  早在2003年9月双环汽车“SRV”上市之前,本田认为双环“SRV”外观设计与本田“CR-V”非常相近,本田连续7次发函要求双环销毁产品图纸及专用设备,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2003 年10 月15日,双环公司对本田提起了确认“不侵权”的反诉讼,请求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判定双环公司没有侵犯本田的外观设计专利权。

  2003 年11 月13 日,在双环公司立案并在诉讼文书送达本田近一个月时间后,本田公司又以双环公司为被告,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仍然诉请前期要求并请求人民币一亿元的索赔。据此,双环公司向北京市高院提出”管辖异议“,认为双环公司已经起诉本田公司,现在本田就同一事实又起诉,是典型的重复立案。

  2004年10月,本田联合东风本田一起以侵犯CR-V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又将河北新凯汽车公司(下称“新凯”)告上北京高院,称新凯靓星外观侵犯了CR-V的知识产权。

  在前天的发布会上,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知识产权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专利外观设计专业委员会委员王苑祥研究员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调查显示,本田在2001年5月30日在中国申请了一项汽车外观设计专利,但是对本田公司的这项专利进行的调查显示,没有发现本田的这项专利在日本取得专利权保护。外观设计的信用性的认定是国际范围内,所以断定它在中国也不具有信用性,因此对这项专利提出无效的申请。

  在2001 年5 月30 日本田在华申请CR-V相关专利之前,已经存在若干个和它相类似的外观设计,所以国家专利局据此对本田公司的这项专利提出无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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