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起舞台剧侵权案立案
2006-04-28 4月26日,中国木偶艺术剧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对由其自主改编创作、排练的舞台剧开展著作权保护行动。据称,中国木偶艺术剧院已经就大型舞台人偶剧《绿野仙踪》著作权被侵犯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月25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对此案进行立案审理。据代理此案的律师介绍,就目前掌握的案例材料来看,这将是国内第一起立案审理的舞台剧作品侵权案件。
据中国木偶艺术剧院总经理介绍,舞台人偶剧《绿野仙踪》是由中国木偶艺术剧院投入30万元,根据美国作家同名小说改编创作、排练的剧目。2004年1月在中国木偶艺术剧院首演,并于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巡演,至今已演出100场。
但自今年3月起,中国木偶艺术剧院经调查发现,某亲子儿童表演剧团也在全国范围内演出同名剧目。经过比对该亲子剧团演出的现场录像,发现该剧目与中国木偶艺术剧院的《绿野仙踪》,在整剧编排及台词、音乐、歌曲、故事情节、灯光、服装等方面都构成了雷同,有侵犯中国木偶艺术剧院舞台人偶剧《绿野仙踪》著作权的嫌疑。同时,由中国木偶艺术剧院提供的资料显示,该亲子儿童表演剧团已经在全国的多个城市演出了多场《绿野仙踪》,已经对中国木偶艺术剧院的演出市场造成了损失。
而据该亲子儿童表演剧团在互联网上公布的消息显示,在接下来的五一黄金周中,该剧团还将分别在南京和贵阳两地演出《绿野仙踪》。由于法院已对此案立案审理,中国木偶艺术剧院已经向法院提出诉前停止侵权行为申请,但尚未得到法院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对戏剧作品的著作权进行保护。但是,类似案件在国内十分罕见,同时由于剧目演出的流动性大、没有实体对象等特点,不但调查和取证方面难度较大,法院异地执法的成本也较大。
信息来源:文化传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