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针对创新科技公司提出“反诉状”
2006-05-23 面对前些天新加坡创新科技公司指控ipod、iPod Nano等数字媒体播放器涉嫌侵权行为,苹果电脑公司没有坐等法院听证通知,反而于日前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文档,抱怨在个人媒体播放器市场上份额远远落后于苹果、位居第二的创新公司侵犯了自己的专利许可。
在本月15日,新加坡的数字媒体娱乐产品供应商创新科技公司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联邦地方法院提出诉讼,指责苹果电脑公司侵犯了由创新科技公司在便携式媒体播放器产品中拥有的多项专利技术,请求法院立即制止苹果公司的侵权行为,并要求苹果公司对其侵权行给创新公司带来的损失予以赔偿。
而就在同一天,苹果公司向威斯康星州的联邦法院递交了自己的“反诉状”。在苹果公司的“反诉状”中,苹果公司声称创新科技公司的数字媒体播放器产品的外观设计,侵犯了苹果公司拥有的四项与用户界面和图标显示相关的技术专利,要求法院对创新公司的侵权行为进行制止,并申请给予赔偿。
面对苹果公司的反诉,创新公司向美国的国际贸易委员会单独递交了一份诉状,试图通过走这一途径,制止苹果公司的 iPod和iPod Nano音乐播放器在美国市场上继续销售。
在全球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市场,创新科技公司的Zen和Nomad MP3播放器与苹果公司的ipod数字音乐播放器各领风骚、进行着激烈的竞争。创新科技公司目前指责iPod和iPod Nano存在侵犯行为,集中在去年8月份由美国商标专利署授予给该公司Zen媒体播放器产品的一项技术专利上。创新科技首席执行官暗示,他相信在数月之后,创新科技公司的技术专利会得到保护、创新公司会得到相应的侵权赔偿。
信息来源:eNet硅谷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