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游戏外挂经营获利 京城首例侵犯互联网出版物著作权刑事案开庭

2006-07-13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7月12日公开审理一起由游戏外挂引起的侵犯著作权刑事案,此案是北京市法院首次审理的侵犯互联网出版物著作权犯罪的刑事案件。

  据法院介绍,检方指控的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谈某,曾是国内某著名杀毒软件公司副总裁,辞职后自办公司;沈某,谈某的大学同学,《传奇三代》的游戏玩家,同时也是谈某自办公司的网络部经理,核心业务人员,负责外挂软件的研发;刘某,谈某的妻子,负责公司财务和客服工作。

  检方指控,谈某的外挂不是免费提供给玩家的,他们租用某网络服务公司两台服务器,2004 年6 月至2005 年9月私自设立“007智能传奇3G外挂”等网站,非法制作、销售游戏外挂卡向玩家出售以牟取暴利,收费标准为10元一个月、50元半年、80元一年、100元终生。

  同时,检方在举证时表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外挂违法性作出认定,并明确了法规依据。认定书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网络游戏出版物《传奇三代》的软件部分和动画形象部分分别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计算机软件作品和美术作品。“007智能传奇3G外挂”网站未经著作权人授权,通过破坏《传奇三代》中软件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进入其服务器系统,擅自修改其相关数据,使用《传奇三代》的动画形象,并大量制作、销售《传奇三代》外挂卡。这些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是一种严重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

  庭审过程中,谈某、沈某、刘某对自己的侵权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向《传奇三代》网络游戏中国大陆代理商——广州光通通讯有限公司道歉。谈某和他的律师当庭辩解说:谈某只是对《传奇三代》这款网络游戏的二次开发,并不属于拿来别人的东西而为自己盈利的侵权行为。

  庭后谈某解释,设计外挂软件,就是打擦边球,寻求原始积累,但是他没有想到自己的做法会触犯刑法。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新华社)

信息来源: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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