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卡起诉太合麦田案将开庭 126万元版权费成焦点

2006-09-25
  广东美卡公司起诉北京太合麦田公司的案件还未正式开庭受理,有消息称美卡公司已于9月1日悄然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太合麦田公司依法立即退还美卡公司于2004至2005年度支付的126万元版权费。

  对此,美卡方面称,副总张先生正在准备结婚,没空解释。而美卡的代理律师徐律师则透露,案件与李宇春个人专辑一案并非完全没有关系,“正是因为太麦将李宇春专辑交由别家发行,导致双方就这一新案件无法进行协商。”

  根据美卡方面发给媒体的新闻通稿中描述,根据双方之前签订的2004年至2005年合同,美卡已经向太麦支付专辑版权费,但却未在合同期限内收到对方提供的专辑制作材料。徐律师称:“这126万元只是太麦收到版权费后却并未在合同期限内提供给美卡专辑制作材料的费用,而通常应该除了退回这部分专辑版权费外,还理应赔偿相应违约金。

  对此,太麦老总宋柯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我们不会随便在媒体上说,有必要的时候再说。现在就等法院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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