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下半年新认定驰名商标共106件
2006-10-20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2006年下半年认定106件驰名商标,其中83件是商标局在省级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上报的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的,4件是商标局在商标异议案件裁定中认定的,19件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标争议案件裁定中认定的。
此次认定的106件驰名商标中,按照商标的种类划分,有商品商标101件、服务商标5件。其中,100件商标的注册人为中国企业,6件商标的注册人为外国企业(其中日本3家、德国1家、瑞士1家、泰国1家)。在100件中国企业的商标中,内地企业96家、香港特别行政区企业2家、台湾企业2家;涉及出口产品的商标61件,涉农商标24件。
在此次认定的驰名商标中,有一批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的商标,如“爱国者”(数码存储设备)、“奇瑞”(汽车)、“吉利”(汽车)、“汉王”(电子笔)、“金蝶”(软件)等;有一批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涉农商标,如“华西村”、“白象”(方便面)、“红光”(绵白糖)、“得益”(牛奶)、“鲁西”(化肥)等;还有一批百年老字号名列其中,如“荣宝斋”、“瑞蚨祥”、“王致和”、“李锦记”等。“清华大学”是教育行业被认定的第一件驰名商标。“语文报”是报刊行业被认定的第一件驰名商标。“民生”银行,成为继“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之后的第三件银行业驰名商标。对“库尔勒香梨”、“柘荣太子参”的认定,使我国的地理标志驰名商标增至4件。
此次认定的注册人为外国企业的驰名商标分别是:日本的“Panansonic”、HONDA”、“丰田”,瑞士的“NESCAFE”,德国的“保时捷”和泰国的“红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