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旧手机出口 我国首审海关查获的知识产权案件
2006-10-31 近日,广州市萝岗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广州保税区某公司出口旧手机侵权案,4名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据悉,这是国内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由海关查获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据黄埔海关有关人士介绍,根据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情报,黄埔海关查获广州保税区某公司以保税区仓储转口方式申报出口的货物共计有不同品牌的旧手机16976部,申报价格为509280港元,合人民币524558.4元,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可能,涉嫌侵犯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经初步鉴定,上述手机的机壳均系假冒产品,虽然手机主板是真品,但原来旧手机主板的唯一识别码已经被重新设定,并已贴上新的条形码。据此,权利人认为有关手机已属侵权,于是正式向黄埔海关申请扣留货物。鉴于涉嫌侵权货物数量与价值均较大,可能触犯刑法有关规定,黄埔海关立即将本案情况向萝岗区公安分局进行了通报,协助其对工厂进行清查、查扣涉嫌侵权手机,移交有关案件材料,并联系相关权利人协助公安机关对查扣的涉嫌品牌手机予以鉴定。公安机关根据黄埔海关通报的案件线索,先后逮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名是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