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DVD专利无效案和解 关键技术撤出专利池

2006-12-12
  经过一年多的谈判与沟通,倍受关注的“五教授诉飞利浦DVD专利无效的案件”近日以双方的和解而告终。

  12月10日,五教授与飞利浦知识产权部的代表在北京大学共同签署了一项联合声明。飞利浦最终决定将被诉的发明专利(“编码数据的发送和接收方法以及发射机和接收机”,专利号ZL95192413.3)从DVD专利许可协议之专利清单中撤出,并表示,对此项中国专利不再主张权利。而北京大学张平、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陶鑫良、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单晓光等五教授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撤回对这一项中国发明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

  不过,尽管以张平教授为代表的五教授认为此案最终的和解结果已经达到之前的预期——推动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警示企业以及学术交流。但这一结果并没有实现舆论所期望的降低DVD专利费。

  飞利浦方面表示,即便是飞利浦不再在中国主张该项专利的权利,但这并不影响专利池所收取的专利费用,也不存在返还过往专利费用的问题。专利无效需要经过一个复杂法律过程,此番双方和解以后该项专利在中国仍然是有效的,只是公司不再主张权利。

  张平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提出申请请求判定飞利浦DVD某项专利权无效的案件其目的并不是针对DVD行业,而是希望通过这样一个案例,给其他产业、给企业警示用知识产权武器保护自己,同时推动我国知识产权在反垄断制度上的构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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