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体侵权案又一桩 飞思卡尔控告茂德
2006-12-13 据报道,总部位于美国德州的半导体大厂飞思卡尔(Freescale)近日向美国德州Sherman联邦法院控告台湾第三大DRAM厂商茂德侵犯飞思卡尔3项专利权,并提出现金赔偿要求,对此,茂德表示,尚未收到飞思卡尔的行文通知,待接获后将做进一步处理,目前不予置评。
飞思卡尔要求法院下令禁止茂德使用这些受专利保护的技术,并希望能获得现金赔偿,但实际要求金额尚未确定。飞思卡尔指控茂德侵犯的美国专利权编号为USP5,367,494、USP5,467,455、与USP5,476,816,分别是和记忆体存取时间、记忆体资料处理系统与动态汇流排,以及和记忆体晶片生产用金属层侵蚀相关的专利权技术。
近来有关记忆体厂侵权的案件有增多的情况,连韩厂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也被美国半导体厂On Semiconductor在德州联邦法院指控侵犯专利技术,加拿大IC设计业者也指控美光(Micron)、力晶、茂德、茂矽等厂商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