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列罗与蒙特沙知识产权案开庭 中方拒绝庭外和解

2007-01-25
  据报道,意大利费列罗糖果公司与中国蒙特沙糖果公司的知识产权案近日在北京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06年伊始,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意大利费列罗公司诉蒙特莎(张家港)食品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做出二审判决,判令蒙特莎停止使用“金莎TRESOR DORE”系列巧克力包装、装潢,并向原告支付赔偿70万元。被告蒙特沙公司不服判决,继续上诉至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1月10日的法庭上,蒙特沙公司拒绝了三位法官提出的庭外和解,坚持要将官司进行到底。

  持续多年的中、意巧克力大战不仅涉及了知识产权保护,也涉及了不正当竞争,意大利政府和欧洲委员会都十分关注。除原、被告双方公司外,意大利驻华使馆代表及欧委会代表团也出席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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