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团伙炮制盗版 特大侵权案提起公诉
2007-04-17 一起以胡氏家族成员为核心,集盗、运、销为一体的经营盗版图书犯罪案件,仅查获的码洋就达300多万元。这起被省扫黄打非办、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侵犯著作权案件引起社会各方的关注。昨天,胡年根家族团伙特大侵犯著作权案件,由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法院不日将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从2005年以来,被告人胡年根将安徽教育出版社、安徽少儿出版社、河北教育出版社等还没有发行的269种辅导资料或者教材的样书交给被告人金斌,金斌明知胡年根要非法印刷盗版书,还是给他的样书提供扫描、制版。此后,胡年根将金斌扫描绘制好的印刷版样分别提供给印刷企业的业主李明胜、孙汉文、胡正祥、薛凯等人,让他们根据制作好的版样印刷盗版图书,形成印刷、装订等“一条龙”服务,分别印制少则10万多册、多则60余万册的图书(不含封面)。
胡年根将印刷好的盗版书联系沈子楼(另案处理)或其他人的车子,运输到合肥市红光新村、东七街道等处租赁的民房内存放,由被告人胡纪昌负责收发货管理;由被告人胡年珍在安徽大市场的“瑞得书社”对外销售。胡年珍在接到书商的订货时,开具销售记录给胡纪昌。胡纪昌根据清单将书整理打包后运送到物流站发往外地。2005年以来,他们通过“瑞得书社”共计销售51.1万余册盗版图书,非法经营额高达90.5万多元。
案发时,公安机关在合肥市红光新村、东七街道租房的仓库中,现场查获的幼儿园、小学、中学使用的各类图书读本总计达到了52.5万多册。省版权局通过抽样鉴定,确定全部为盗版书。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胡年根、胡年珍、胡纪昌、金斌等10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印刷、销售他人享有专用出版权的图书,其行为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