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varian Nordic对澳大利亚法院判决提起上诉
2007-06-28 据Bavarian Nordic公司的总裁Asger Aamund 称,2007年6月22日,澳大利亚维也纳商业法庭认定Acambis的MVA3000产品并未侵犯Bavarian Nordic的澳大利亚MVA专利。
作出这一判决的根据是对该专利权利请求解释的不准确性,其仅覆盖了布达佩斯条约下规定的欧洲细胞培养物收藏中心收藏的病毒材料。该判决不会对Bavarian Nordic的业务产生任何影响。
Bavarian Nordic将对此判决进行上诉以保护其知识产权地位。该公司非常自信能够通过上诉程序推翻此判决,因为法院的判决与欧洲专利公约以及生物技术指令就生物技术创新的保护方面的规定存有冲突,而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澳大利亚专利法。与此同时,Biotech Directive公司就另一欧洲专利分案申请提出了控诉请求,以维护其欧洲专利权。
澳大利亚法院的判决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未审定的专利案件无任何影响。
Bavarian Nordic的总裁兼CEO Peter Wulff对澳大利亚法院作出的判决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该判决所持的基本观点是,一项依赖于布达佩斯条约下收藏的材料的专利,将仅获得对该物理收藏材料本身的保护,这也是生物发明中的正常现象。这样一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变成了对个人财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