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达诉松下侵权 涉及四项专利技术
2007-07-30 7月29日消息,全球最大的照相产品公司柯达公司起诉松下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称后者侵犯了其拥有的四项数码相机技术专利。
据国外媒体报道,柯达公司在提交德克萨斯州泰勒市联邦区法院的诉状中称:“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制造商松下电子公司未经柯达公司许可,使用本属于后者的发明专利。”柯达诉状中列入被告的还有Victor和JVC美国公司,松下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拥有松下品牌全部股份,拥有Victor公司多数股份。
诉状称:“专利侵权事件使柯达公司严重受损,因此希望侵权公司提供现金赔偿,柯达还希望法庭向上述被告公司发出侵权专利技术禁用令。”
总部位于纽约罗彻斯特的柯达公司声称,上述几家公司在数码相机生产中使用了柯达公司的发明专利,主要是于1991年-2001期间柯达申报的图像压缩、存储、传感和预览等四项专利技术。今年一月,柯达以同样理由起诉索尼的官司最终取得了和解。
松下公司发言人吉姆·瑞利表示:“松下听说了诉讼事件,但至今尚未收到法庭的正式通知或传票。因为没有看到原告诉讼的具体内容,因此无法对此进行评论。”
柯达以胶片照相机技术与产品闻名,该公司向奥林巴斯、三洋电子等相机制造商提供技术许可授权,今年一月以收取授权费的方式与索尼就侵权诉讼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