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iPhone再遇商标纠纷 台湾宏达指其侵权

2007-09-19
  在与思科就“iPhone”商标达成和解六个月之后,苹果将面临一起新的商标纠纷。

  台湾手机厂商宏达电子声称,该公司已经获得了“Touch”商标在全球的使用权,并将其用于最新推出的智能手机。苹果本月初推出了一款新型、高端iPod便携媒体播放器,将其命名为“iPod Touch”,预计将于本月底进入亚洲市场。宏达电子发言人表示:“我们已经在很多国家提交了‘Touch’和‘HTC Touch’商标注册申请,因此将努力保护‘Touch’品牌和其它我们拥有所有权的商标。‘Touch’品牌代表了消费者可以从我们的智能手机中获得的创新和触摸屏用户体验。”

  宏达电子发言人没有透露该公司律师是否已经就这一问题同苹果接洽,以及苹果做出了什么样的回应。他说:“目前,我还无法提供更多细节。我可以透露的是,宏达电子将全力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已经设计和推广触摸屏设备近10年时间。”苹果亚洲公关经理吉尔·谭(Jill Tan)拒绝就此发表评论。

  宏达电子的“Touch”智能手机今年6月面向全球市场发布,采用了该公司的TouchFlo专利技术,更便于用户访问应用和网页。苹果于9月5日推出了“iPod Touch”,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实际是一部不具备电话功能和摄像头的iPhone。同iPhone一样,iPod Touch也采用了3.5英寸屏幕、多点触摸界面、以及类似智能手机的桌面。

  Gartner首席研究分析师梁安(音译)表示,宏达电子去年共销售了900万部自有品牌和第三方手机。在欧洲,宏达电子已经在智能手机和PDA市场占据了稳固的市场位置,“iPod Touch”并不会给其品牌带来混乱。但在美国,情况要复杂的多,因为苹果已经在便携媒体播放器市场占据了垄断地位。

  一名香港律师认为,围绕“Touch”展开的品牌之争没有任何意义,因为“Touch”是一个常见词汇,其所有权不应当属于某一家公司。

 

相关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