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状告摩托罗拉侵犯专利权 索赔30万元
2007-10-26 昨天上午,已拖延近三年的摩托罗拉手机涉嫌侵犯专利案在市一中院重新启动,北京市民朱占新在法庭上向摩托罗拉索赔30万元。
50多岁的朱占新,平时喜欢搞点小发明。据他介绍,2001年8月8日,他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了名为“可旋显示屏移动电话”的发明专利申请。2004年11月24日,这个申请号为01124035.0的专利获得了专利局授予的证书。随后,他发现市场上销售的摩托罗拉V80手机,采用了与他的专利几乎一致的旋转式显示屏。据此,他于2005年初以侵犯发明专利权为由,将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和销售该款手机的某电器有限公司告到了一中院。要求两被告赔偿30万元。
摩托罗拉则以确认朱占新专利无效申请为由,使得这起民事侵权案中止。此后,国家专利评审委员会、市一中院相继驳回摩托罗拉的专利无效申请,摩托罗拉不服提起上诉。今年6月30日,此案二审开庭。而在当月27日摩托罗拉公司主动撤诉。7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其撤诉,同时下达二审裁定,认定朱占新的专利有效。专利被确定有效后,朱占新向一中院申请重新启动侵权之诉。昨天上午,双方围绕摩托罗拉V80手机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展开激烈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