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2008-04-14
为加强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外贸正常秩序,重庆市外经贸委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坚持科技兴贸和品牌战略,积极引导和鼓励外贸生产企业生产更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支持企业主动申请海关边境知识产权保护,做好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备案和保护工作。

二是加强涉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涉及商标、专利、版权、质量认证的展品、产品目录和广告宣传册等,要求企业必须取得合法权利证书或使用许可合同,禁止参展单位展示销售侵权产品。同时严格对国际来展的审查和审批程序,防止境外不法组织和个人通过展会展示其假冒和未授权产品.

三是配合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对在进出口贸易活动中发生侵犯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将停止受理侵权单位外贸业务申请;对在“广交会”上被查实侵犯知识产权的,将按大会有关规定,给予永久取消参会资格的严厉处罚;

四是将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作为外贸企业参加出口品牌和出口三十强评选的硬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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