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首例标的最大的非专利技术知识产权侵权案日前已正式立案,江苏雪豹日化和雪豹精细化工研究所起诉江苏某私企采取不正当手段窃取原告非专利技术成果,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四千一百四十五万元人民币。
据原告诉称,雪豹研究所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为生产新型除草剂“骠马项目”独创“双光气工艺”技术,雪豹公司五年前又先后注入四百余万资金研发完善。该技术成果被江苏溧阳一家私企及业主许某以“收购企业”为名,与一名已掌握该技术的经理徐某串通,并伪造签名和手印制作《股权转让协议书》和《股东大会决议》,窃取了原告的非专利技术股权并牟利四千二百余万元,严重妨碍了原告应用该技术的产业化实施。为此,依法起诉维权。
此间相关律师指出,知识产权是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被告采用伪造文书等手段侵吞他人股权,又窃取他人创新的“双光气工艺”知识产权,理应受到制裁。
专家建议,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日益增多,高新技术企业应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这是中国创新企业必须迈过的一道“槛”。
据了解,“雪豹”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雪豹公司对奥运知识产权保护“情有独钟”,早在十六年前开始赞助北京申办奥运,并获第二十七届奥运会中国代表团标志产品称号。目前在全国直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雷雨”、“天网”等专项执法中,该起非专利技术成果被窃案已被无锡地方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列入重点法律援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