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已有九省区市颁布实施地方知识产权战略
2009-02-0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4日在珠海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介绍,我国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后,全国各地掀起了贯彻落实战略纲要的热潮,截至目前,全国已有9个省区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实际,颁布实施了地方知识产权战略。
据悉,截至2008年底,辽宁、河南、陕西等8个省区市均已颁布实施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江苏也于今年1月出台了战略,湖南、云南、青海的战略即将出台,其余省区市的战略制定工作均已展开。上海等地还组织开展了战略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做好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衔接配套。
田力普说,近年来,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高度重视,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在政府层面形成了定期研究机制、重大议事机制、领导目标责任制和考核机制等,切实加强了地方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以相关工作为抓手,不断夯实管理基础、理顺管理架构、完善服务体系,省市县三级工作体系日益完善,知识产权宏观管理能力大幅提升,地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成绩喜人。
截至2008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批准设立国家级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10个、示范创建市36个、试点城市49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创建区3家,试点园区27家;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单位257家,示范创建单位70家,专利交流站74个,由点及面、由浅入深地推进全国知识产权事业协调发展。
田力普说,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指导各地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或工作规划,推动各地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深化。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将积极推进各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通过健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机制、规范工作规程、健全战略实施信息沟通机制等举措,大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并争取在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制度等若干重大战略措施上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