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英知识产权局签署商标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9-01-24
  1月22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代表国家工商总局与英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伊恩.弗莱彻签署了商标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这标志着中英商标战略双边合作总体框架的建立,双方将在所有商标事务上持续合作。

  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前,付双建与伊恩.弗莱彻进行了会谈。双方表示,经过充分的准备,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的时机已经成熟。在目前世界各国携手抗击国际金融危机的时刻,两国商标管理部门搭建商标战略合作平台,增加了共同抗击国际金融危机的手段,有利于通过商标知识产权创新增加经济活力。双方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共同推动商标战略合作在促进本国与全球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一合作总体框架建立后,双方将进一步细化各项具体工作,实现商标战略从形式到实质上的合作。

  根据该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所有商标事务上持续合作。双方将继续讨论商标领域的常规问题、现实问题和相关问题,包括商标审查程序、异议和争议、地理标志以及其他类似问题;交流相关信息,共享相关最佳实践,包括对商标法律、法规、执行程序、规则和程序性文件的共同考虑;寻求在上述商标领域,包括相关法律制度领域,互相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共享所有商标程序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的最佳实践,包括人工审查、计算机信息处理和利用网络优化并改善程序等在内的实践;对双方关注的国际商标问题联合开展活动,包括通过商标体系保护地理标志,以及其他国际商标实践的发展等;开展合作,在各自国家充分告知商标权人有关商标保护包括执法程序运用等问题的相关信息;促进并鼓励与商标相关的知识产权体系的运用和理解,尤其要关注中小企业,并协助它们保护及最大限度地利用自己的商标资产。

  该合作谅解备忘录还明确了磋商、修订、立法和国际协议等有关条款。

  国家工商总局国际合作司、商标局、商评委、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谈和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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