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涉嫌商标侵权被判35万欧元罚款
2009-02-10 近日,法国一法院以Google的搜索广告业务侵犯了两家公司的商标权为由,对Google处以35万欧元的罚款,Google不服已提起上诉。
Google允许用户在特定的词语旁边添加自己的广告,而许多持有商标权的公司认为,Google允许人们以他们的商标来做广告已经构成了商标侵权。显然法国法院支持这一看法,在之前的一次诉讼中,因为相同原因LouisMoetHennessy和Meridian酒店获得了Google的赔偿。
这两家公司称,当人们在Google上搜索他们的商标“VoyageursduMonde”和“Terresd"Aventure”时,Google提供的搜索结果中显示了他们的竞争对手的广告,这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对此法院表示赞同。
据法国《费加罗报》报道,对于该案件,相关法院表示,虽然Google的行为目前造成的商业危害还不是很明显,但是对两家公司的用户造成了影响,因为Google误导他们登录了这两家公司对手们的网站。法院判决Google造成了商标侵权、不公平竞争和提供虚假广告,需向这两家公司支付35万欧元赔偿。
Google表示,目前已经向巴黎地方法院提出上诉,在一份声明中Google称:“Google对此判决不服。在我们的各项条款中已经声明,广告商应为他们提供的关键词负责,而且我们也在明确警告了广告商不要使用侵权关键词。Google认为我们提供的广告服务符合法国和欧盟的在线广告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