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实施20多年的商标法将得到修改完善
2009-06-18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颁布实施20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将得到修改完善。
作为国家商标战略的首要目标,到2020年,我国商标法治环境将进一步完善,商标法律法规体系健全。
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商标战略确定,要加强商标法制建设,推动立法立规进程,特别是要加紧修改、完善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1982年8月23日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1983年3月1日起施行。
据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局长王守义介绍,商标法中部分条款已无法与当前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
修改、完善商标法的主要目的是,缩短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完善商标确权程序,防范恶意申请,加大商标保护力度,防止商标权滥用,使修改后的商标法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中国承诺履行的国际义务相一致。
国家商标战略实施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即2009年至2010年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修改、完善商标法。
“目前我国对商标法的修改工作已完成论证阶段,并形成了初稿,工商总局将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商标法的送审稿修改程序。”王守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