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专利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2009-06-19
  新华社北京6月18日电,最高人民法院18日通过中国法院网等网站公布了《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有关负责人介绍,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采取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书面意见或者在通过互联网发表意见的方式,对司法解释稿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网上意见可通过中国法院网(www.chinacourt.org)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对社会各界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以保证司法解释更加符合立法本意,更加符合中国国情,更加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

  据了解,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专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工作要求,正确贯彻和准确实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妥善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安排,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专利法及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针对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和新情况,起草了这件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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