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知识产权局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正式颁布实施

2012-12-15

日前,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制定的《广州市知识产权局规范专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以下简称《约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核通过,正式颁布实施,有效期5年。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于今年7月正式启动《规定》的制定工作,《规定》系统地向社会公众公布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裁决和行政强制的职权及裁量标准,与广州市知识产权局2011年制定出台的《广州市知识产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共同构筑成广州市专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标准体系,为广州市进一步创新发展全市专利行政执法政策法规体系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支撑,并为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提供了有效地指引,对推进广州市知识产权系统简政强区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制度保障作用。

  广州市自2009年在全国率先启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至2011年已经完成了对全市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规范工作,2012年开始对其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据了解,在全国其他城市中对于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范目前还仅限于行政处罚的范围,尚未扩展到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行政强制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借此机遇,在相关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良好制备的基础上,科学统筹,加大专利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起草、调研力度,力争走在全国前列,起到“先行先试 率先垂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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